重庆市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纲要(1999-2010)
http://www.socang.com 2002-10-11 19:00 来源:
新华网重庆12月20日电
为加快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促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文化中心,根据中共重庆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纲要》。序 言
1. 重庆直辖市的设立,把重庆推向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共重庆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建设繁荣、富裕、文明、进步的新重庆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两个文明共同进步。加快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是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促进三峡库区形成新兴产业群,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设长江上游科教文化信息中心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完成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实现重庆新的振兴”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
2. 建设以沿长江黄金水道为主干,以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为依托,延伸并覆盖重庆全域,丰富多采、繁荣有序的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重庆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源远流长,巫山古人类文化、铜梁文化、大溪文化、巴文化、三国文化、大后方抗战文化以及独具特色的山水文化、石刻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瑰丽多姿,异彩纷呈。目前,沿长江及其支流乌江、嘉陵江一线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的组团式、网络状的城镇群;经过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各地文化建设特别是特色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建设综合性、多功能、开放型的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是完全可能的。
3. 针对重庆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大领导力度,制定和实施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重庆文化发展总体布局,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采的城乡文化活动,启动和加快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一、战略思路
4. 建设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着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进步,把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成为在全国文化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国际文化发展中具有相当影响的著名文化长廊。
5. 建设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的总体思路:坚持以特色文化、群众文化为基础,以文化市场为导向,强化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以文化资源为依托,大力培育文化支柱产业,注重文化和旅游的相互渗透、影响和带动作用,努力构建文化产业群。以文化的繁荣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使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成为多种文化共同发展,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文化市场活跃、繁荣、有序,融文化、旅游、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文化开发区。
6. 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1999年至2010年的建设目标:形成健全、完善,幅射性强、带动力大的文化网络;推出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市场、在国际产生一定影响的高质量文化精品和特色文化产品;培养一批在文化事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全国享有声誉的文化艺术高层次人才;建成一定数量具全国先进水平、与重庆直辖市地位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和一大批满足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普及型文化设施;形成活跃有序的不同门类、多种层次、能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文化大市场;培养发展一批文化支柱产业,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群。届时,重庆文化建设特色鲜明、精品纷呈、人才聚集、设施齐备、市场繁荣、产业兴旺、其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前列。
7. 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起步阶段(1999-2000) 全面开展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各项基础工作。根据本《纲要》制定全市长廊总体规划和各区县(自治县、市)详规及实施方案,并启动部分重点项目。
实施阶段(2001-2005) 按长廊总体规划和各地详规全面实施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建成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文化建设重点项目。文化产业有较大发展,培育一批文化支柱产业。各类文化市场进一步活跃、繁荣。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功能的特色文化建设支撑点。群众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人们的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文化长廊建设初见成效并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繁荣阶段(2006-20 10) 基本建成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完成纲要及规划中确定的文化建设重点项目。一批各类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柱产业健康发展,形成较大规模的新兴文化产业群。建成融文化、旅游、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型文化大市场。文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群众文化生活明显改善,人们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把重庆建设成为在国内有较高声誉、在国际有较大影响的长江上游文化中心。
8. 建设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的工作方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开发建设;以改革为动力,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以发展、繁荣为先,保护、管理为重,社会、经济效益并举,开发建设文化市场;以文化资源为基础,以特色文化建设为依托,增强文化辐射带动作用。
9. 建设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的原则:
——以人为本,重在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以保护和抢救为前提,实施开发和建设。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抢救沿江文物,在保护和抢救的前提下进行文化资源开发和各项文化建设,把严格保护、统一规划、科学开发、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并纳入法制轨道。——以重点项目为突破,推进整体建设。分层次、分阶段重点开发和建设文化精品、文化名品和标志性文化设施,有重点地分步实施建设规划,全面推进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
——与扶贫、移民工作紧密结合。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大力提高贫困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扶贫、移民中注重文化发展,移民迁建中加强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建设,促进移民“搬得走、安得住、逐步能致富”。二、总体布局
10. 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的总体布局:依托一个中心,贯通一条主线,拓展两江两翼,开发周边支线,建设各具特色又紧密相连、优势突出、效益明显的文化产业群,形成覆盖重庆全域的文化网络和区域文化发展新格局。
11. 依托重庆主城区这个中心,发展现代都市文化:
与建设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相适应,重点发展艺术、文博、图文、教育科研、电影发行放映等事业。展示中外艺术精品和巴渝文化、红岩革命文化和大后方抗战文化文物珍品;开展中外文化交流,举办社区群众文化等大型活动;建立图书文献信息网络;健全大众文化传播媒体;完善文化运行机制,在文化艺术生产、人才培养、产业发展、文化管理、设施建设等方面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城市文化体系,形成高水平、高档次的现代都市文化。
12. 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主线,沿乌江、嘉陵江两翼和广大周边地区,建设十大特色文化:1) 大后方抗战文化以主城区为重点,充分利用抗战期间在渝活动的中外名人遗迹,建设一批以大后方抗战纪念馆为重点,以展示周恩来、郭沫若等著名人物业绩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主要文化功能是,缅怀中国人民在党的统一战线领导下英勇抗战的历史功绩,宣传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扩大重庆在海内外的影响,为“一国两制”的统一大业服务。2)巴文化以主城区为重点,包括涪陵、忠县、云阳,重点推出巴文化文物珍品陈列及以巴文化为题材创作的艺术精品。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巴渝文化遗产,光大历史文化精华。
3) 石刻文化
以大足为重点,包括潼南、铜梁、合川、江津,重点开发大足石刻,形成与潼南大佛、涞滩二佛、石门大佛及铜梁石刻俑等相连接的石刻文化旅游热线。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中国晚期石刻的艺术成就和丰富内涵。
4) 民间宗教文化
以丰都、巫溪为主,重点开发丰都名山和巫溪巫文化资源等。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民间宗教和神话传说中有益的文化内涵。
5) 古人类文化以巫山、铜梁为重点,包括奉节、巫溪,开发建设巫山古人类博物馆、铜梁文化博物馆、大溪文化遗存、大宁河古栈道和悬棺、神女庙文博公园等。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巴渝远古文明和先民的聪明智慧。
6) 古代军事文化以合川、云阳为重点,包括渝北、涪陵、南川、忠县、万州,开发建设钓鱼城、多功城、龙崖城、三台城、皇华城、天生城、盘石城等古战场遗址。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宋元之际重庆重大战役和杰出人物的军事战略思想。
7) 三峡诗词文化
以万州、奉节为重点,包括忠县、云阳、巫山,建设一批集古诗词文化、休闲、游乐于一体的文化庭苑。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宋玉、李白、杜甫、白居易、刘禹锡、苏轼、黄庭坚、陆游等古代著名诗人在三峡地区的活动及佳作。
8) 三国文化
以奉节为重点,包括云阳,重点开发建设白帝城、张飞庙,兴建“三国文化城”。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汉魏三国在长江三峡地区的军事、政治、文化活动。
9)古建筑文化
以主城区、忠县、巫山为重点,包括石柱、酉阳,重点开发湖广会馆、东水门、石宝寨,以及磁器口、大昌、西沱、龙潭、龚滩吊脚楼民居等巴渝特色建筑。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古代及近代民间建筑独特的造型风格和丰富的人文内涵。
10) 民族民间文化
以黔江为重点,包括各民族自治县,开发秀山花灯、土家族摆手舞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挖掘散布在长江三峡流域周边地区的乡土文化资源,开发渝北巴渝民俗、铜梁龙灯、荣昌民间工艺、綦江农民版画、九龙楹联、接龙和垫江吹打乐、木洞山歌、梁山灯戏以及板凳龙、狮舞、傩戏、灯儿戏等民间文化产品。其主要文化功能是,展示多姿多彩的巴渝乡土文化和少数民族风土民情。
13. 根据重庆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兴建一批与直辖市地位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分期分批兴建七大标志性文化设施:
1) 重庆大剧院
选址于主城区。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用于上演国内外文化艺术精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
2) 中国三峡博物馆
选址于主城区。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用于集中展示三峡自然、历史、文物、风情等。
3) 重庆图书馆总馆
选址于主城区。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将成为长江上游图文信息网络中心。
4) 重庆美术馆
选址主城区。总面积20000平方米,成为长江上游一流的美术品收藏、展示、研究中心。
5) 涪陵白鹤梁水文题刻博物馆
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成为三峡库区最大的水文题刻展示和研究中心。
6) 万州移民文化博物馆
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用于展示重庆古今移民特别是三峡工程移民的历史文化。
7) 黔江民族文化艺术中心
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于展示土家族、苗族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及开展群众娱乐等综合性文化活动。
14. 在兴建标志性文化设施的同时,按照《重庆市文
化设施总体规划》(1996-2020)建设大众化普及型文化设
施,满足群众文化活动的需要,主城区建市青少年图书馆、
博物馆、群众艺术馆、自然博物馆等;加强影剧院(厅)等
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宫、少年宫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
动场所及各类社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建设
生态博物馆。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影剧场、图书馆、文
化馆、文管所及文化站。有条件的地方修建少年儿童图书
馆和文博展示设施等。三、文化产业与市场建设
15. 在保护资源、改善环境、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努
力开发文化市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的全
面繁荣。发展文化产业,要坚持产品开发与发展区域经济
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扶贫、移民相结合,
与市场培育相结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
效益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实施精品、名品战略,培育
支柱产业,逐步形成新兴的文化产业群。
16. 重点发展九大文化产业,培育和繁荣文化市场:
1) 演出业继承、保护、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创作优
势的杂技、川剧、歌剧、话剧、京剧、歌舞、曲艺等艺术
品种;积极筹建与直辖市地位相适应的交响乐团、民乐团;
重点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每年推出1-2个国内一流、
国际产生一定影响的舞台艺术精品。形成较为完善、有较
强生产实力的艺术体系。进一步提高服装模特、健美等表
演的艺术档次。重点培育主城区及涪陵、万州、黔江等演
出市场。
2) 文博展览业
继续提高红岩革命纪念馆、歌乐山烈士陵园革命传统
教育展览和大足石刻展示等精品的质量,加快开发古人类
文化、巴文化、白鹤梁水文题刻、大后方抗战文化等文博
精品。完善钓鱼城、石宝寨、张飞庙、白帝城等名品建设。
开发建设移民文化博物馆、刘伯承元帅纪念馆、聂荣臻元
帅纪念馆、赵世炎故居、北岩点易洞、忠州白公祠、秦良
玉陵园、南川龙崖城、云阳盘石城、三国文化城、三峡诗
词碑林、神女庙文博公园等文化展示设施。逐步形成在全
国有重要影响、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博展览
业。
3) 图书文献信息业
以重庆图书馆总馆为龙头,利用高科技手段,优化现
有馆藏结构,强化情报信息传递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
高服务质量。各级图书馆逐步进入公众信息网络,实现文
献信息资源互联共享。
4) 影视制作及发行放映业
发展高科技的影视制作业,逐步形成制片、发行、放
映一体化生产线,组建电影电视产业集团。加强库区及周
边地区农村流动电影放映队伍建设,完善放映网络。电影
文化娱乐与农科教结合,进一步拓宽电影电视市场。
5) 书画业
重点建设一批高档次的书画收藏、展示基地,发挥美
术人才荟萃的优势,不断推出具有浓郁巴渝特色,风格独
具的书画精品展示,把书画产业推向全国,使之走向世界。
6) 工艺美术业
重点挖掘开发民间棕编、刺绣、纸扇、花卉、根雕、
石雕、陶艺等工艺品种,在发展手工作坊和前店后厂等生
产经营形式的基础上,培育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
加产品种类和产量,提供更多更好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
文化旅游产品。
7) 艺术培训业
在实施艺术基础教育、加强专业艺术人员培训的同时,
充分发挥表演团体和艺术学校的专业人才力量,建立多种
专业门类的艺术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拓展艺术培训业,使
文化艺术面向社会,服务大众。
8) 文化娱乐业
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全社会兴办文化娱乐业。积极拓
展文化娱乐市场,形成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娱乐业。
17.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积极培育、完善、繁荣各
类文化市场,加强科学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大
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娱
乐活动,定期举办高水平文化艺术展演及各种形式的文化
交流活动,活跃和丰富文化市场,以满足群众的多种文化
需求。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文化产品引进
的管理。加大文化市场稽查力度,坚持开展“扫黄打非”。
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健全管理体制,规范文化市场行为。
18. 制订和实施文化产业政策,出台文化产业保护性
政策,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保证文化产业开发、经营、
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9. 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和管理
人才。加强对各专业门类文化人才培养,提高文化人才队
伍整体素质,同时重点培养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能
满足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需要的各类文化艺术人才。
力争到2010年,培养造就8-10名全国知名艺术家、2-3名
社会公认的少数民族艺术家、10-15名图博专家、200名民
间艺术家。
20. 加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创造条件新建
重庆艺术学院、重庆电影学院,办好重庆艺术学校等一批
高、中等专业院校。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与中央和市
内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鼓励社会兴办文化艺术教育。
积极争取国际合作培养人才。建立文化艺术人才教育培训
专项基金。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21. 进一步稳定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大胆启用人才,
加大文化艺术人才开发引进力度。改革用人制度,创造人
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和环境。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人才
合理流动,引进外地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五、保证措施
22. 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规划、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建设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
工作的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实施体系。成立“重庆市
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由市领导挂帅,
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其主要职能
是制定文化长廊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文化长廊建
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3. 把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纳入市和各区县(
自治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中期规划及年度计
划,进行部署和实施。实行政策倾斜,进行重点扶持,切
实加快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确保三峡库区文化事
业持续健康发展。将重庆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工作列为
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24. 制定和完善公益性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资源
开发、文化市场发展、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政策体系。
抓紧清理、制定、完善、落实文化投资、文化税收、文化
信贷等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人才引进政策,确保重庆长江
三峡文化长廊顺利建设。大力扶持重点文化项目,对公益
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实行
信贷倾斜政策。三峡库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与扶
贫、移民相结合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资源开发项目,
可享受相关政策。《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
经济政策的通知》(渝府发[1997] 44号文件)适用于重庆
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
25. 推进文化法制建设,依法加强重庆长江三峡文化
长廊建设和管理。出台《重庆市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
等法规性文件,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
文化法制宣传,开展依法治文,把文化建设纳入法律、法
制轨道。
26. 以政府为主导,支持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文化
长廊建设资金。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谁投资、
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国家、地方、部门、
集体、个人一齐上,鼓励海内外各界人士共同投资建设,
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对精品项目和重要名品项目,发挥政
府主导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的同时,广辟
筹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本《纲要》自发布之日起,在
重庆市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领导协调小组指导下,由重
庆市文化局组织实施。
一九九九年元月十九日
(以上由重庆市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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