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官员谈规范文物市场
http://www.socang.com 2002-10-11 19:05 来源:
国家文物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驻京记者采访时认为,他们非常关注文汇报开展的关于艺术品市场打假问题的讨论,认为通过讨论来深化对艺术品市场管理问题的认识,总结经验,提供建议,这是一个好办法。然后,这位人士又侧重谈到当前文物市场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我国的馆藏文物是多还是少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中国历史这么悠久,馆藏文物肯定是丰富得不得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觉。他首先披露两组数字:据1999年统计,我国的1357座博物馆以及一些文管所、文物商店,拥有文物藏品总量不超过2000万件;而美国现有博物馆8000座,1964年建立的国立美国史博物馆已征集入藏文物1700万件,自然历史博物馆已积累藏品8000多万件,斯密森博物院文物藏品达1亿3千多万件。我们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与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相比,中国的文物藏品实在太少了!但是,面对这令有爱国心的人难堪的现实,国人中的一些败类仍在继续盗窃、走私文物,致使永不会再生的祖国文化遗产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和大量外流。还有一些人专事制造假文物、贩卖假文物,损害中国文物的声誉和坑害收藏者。
国际法规定,贩卖枪支、毒品、文物是同等的罪行。在一些发达国家,文物是只准进口而不准出境的。但是,在我国盗窃、走私文物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整座古代石塔、房屋都能被搬到国外,内蒙赤峰的辽代王陵和红山文化遗址均被盗窃一空,这些呈现规模性的盗窃例子举不胜举。沉睡地下的文物仍面临被盗窃的新的危险。今年举行“敦煌艺术大展”,我国仅存6幅藏经洞绢画,去向法国和英国博物馆借展,只借来了复制品。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中国人的耻辱,不能再重现了。
二、复制、仿制文物要依法办事当前,社会上出现了文物收藏热,在文物流通领域中,对文物的需求量大大增加,由于在文物流通中的多头管理、多头并举,多形式、多流向的态势等原因,使正常有序的文物流通活动受到冲击,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无序状态。这些都致使造假贩假恶性发展。假文物不仅使收藏者上当,更重要的是对研究历史、研究科学带来极大的破坏性。国家文物局曾制定《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复制一级文物要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复制品要有编号、标志、数量限制,复制后要通过检验,最后将模具销毁。复制省级文物,则须在省内履行同样的程序。若将复制品当作文物推向市场,是违法行为。收藏单位和个人要提高鉴别文物真伪的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三、有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正在加紧进行这位人士介绍说,国家文物局正在陆续制定和完善保护文物和保证文物正常流通的法规,并计划在今年底召开有关的文物工作会议,研究探讨这方面的问题。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国家文物局下放了文物商店审批权限、取消了对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把应该由地方政府和市场去办的事情交还给地方政府和市场,并将继续深化改革,探索加强管理的有效方式。在文物流通过程中,普及文物知识和文物法规,提高全民族的历史文化素质,呼唤文明,依法整顿、规范文物市场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遵循文物保护的规律,研究因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在流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政策允许进入文物流通领域的问题解决得更加明确、具体,更有操作性,并且在执行中加强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拍卖文物活动,坚决取缔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和文物黑市,坚决打击文物盗掘和走私犯罪活动,对从事文物收购、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只准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出土文物、馆藏文物、各级政府明令不得流通的文物,绝对不能进入流通领域,更不允许私下买卖和走私出境。凡政策允许流通的文物,要逐步建立民间收藏文物的鉴定、登记、过户制度,要对正当的文物买卖、过户和出境等,实行适当收税制度,以保护其价值。文物和海关部门要加强对文物出境的鉴定和监管工作,防止珍贵文物流失,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拍卖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拍卖人的文物拍卖资格,严格鉴定拍品是否达到文物拍卖标准,对此都要有严格的审批责任制度。对流传在社会上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要严格控制拍卖范围,坚持向博物馆定向拍卖。国家拥有对公民出售个人所有的传世珍宝文物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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