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一张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证
http://www.socang.com   2002-10-11 19:15   来源:
                 “这是毛主席发给我的土地房产证!”

 

    日前,一张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证在四川南充市顺庆区被发现。

    这张土地房产证现在的持有者叫李华贞,今年80岁,系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白土坝村村民。该证纸张现已泛黄,但上面的字迹、图案清晰可见。此证系当时川北区南充县县长孙桂林在1952年4月1日签发的。土地房产证上方有毛主席像,毛主席像的两旁各插着4面鲜红的五星红旗。右边竖写着“川北区南充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字样。土地房产所有证上写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27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30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特发此证。”土地房产证还对土地、房产的坐落、种类、地名、面积等作了明确规定。土地房产证上还表明:(土地房产证)确定的土地、房产均作为私有产业,(该证持有人及全家)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土地房产证上还盖着“南充市人民政府”的大红印章。

    这张土该时期的土地房产证为何落到李华贞手里?据李华贞老人介绍,1952年,南充土改搞得热火朝天,时年30岁的李华贞和她的60岁的养母王会清都分得土地、房产,并拿到土地房产证。当时此证由养母王会清保管。1991年,王会清去世后,这张土地房产证就落到李华贞手中。

    据有关行家介绍,李华贞老人收藏的这张土地房产证反映了当时的一段历史过程,颇有文物价值。(文/图 汪仁洪)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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