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以前文物禁止上市出售
http://www.socang.com 2002-10-11 19:19 来源:
唐代的青铜蒜头瓶、清代早期的官窑瓷器,这些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珍贵文物,竟赫然出现在文物经销点的柜台上。在昨天由北京市文物局牵头,对本市文物市场进行的执法检查中,这些文物全部被暂扣封存。
在租用中国革命博物馆用地的皇家友谊商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这里不仅有属超限经营的1795年(清朝乾隆年间)以前的文物、官窑等,还有根本不能交易的出土文物、少数民族文物和石刻文物等。在这家商店里,共有 50件不能经营的文物被执法人员暂扣封存。
据专家介绍,《文物法》中对仿制文物可以买卖、如何交易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其中1795年以前的文物不能在文物经销点或商场买卖,可以送到拍卖公司交易;但不能出境。1795年至1911年文物可以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文物代销许可证的文物经销点买卖,但商品不能自筹,只能由与其签订代销合同的单位提供;1911年至1949年之间的文物,可在旧货市场买卖。
为整治文物市场秩序,北京市文物局特别公布举报电话:64041975。欢迎市民监督。(来源:《北京青年报》8月11日/戴菁菁)
责任编辑:
- 推荐关键字:
- 收藏此页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收藏指数网的立场,也不代表中国收藏指数网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