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围剿文物犯罪
http://www.socang.com 2002-10-11 19:28 来源:
北京市今年最大规模的一轮整顿文物市场的行动即将启动。日前,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北京海关联合发出《关于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为打击文物盗窃、盗掘、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四部门将联合对全市文物市场展开大检查,通告还敦促文物犯罪分子在60天之内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交出文物和非法所得,以争取从轻处理。
文物法规对于文物经营资格和文物经营范围都有明确规定:首先,经营文物及文物监管品必须取得相应的文物经营许可证;其次,旧货市场和文物监管物品市场只有经营1911年至1949年文物的权利;第三,即使是国家批准的文物专营单位,也一律不允许出售乾隆六十年即1795年以前的文物,文物专营单位准备经营的文物必须报请文物鉴定部门批准并贴上“京文检”字样的统一标志;出售的文物需要出境的,还必须到文物出境鉴定所鉴定并打上火漆。此外,出土文物、博物馆以及国有收藏单位的文物藏品、三级和三级以上的珍贵文物、田野石刻文物以及古建筑构件等一律不许上市出售。/北京晚报 丁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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